【48812】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办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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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办理局

2024-07-06 05:44:20 行业资讯

  2018年9月23日,惠州市安全出产监督办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称:区安监分局)接到告发投诉称:“石化大路362号承昌工业园内一平房内存有风险物品”。当天下午,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该暂时平房(以下称:贮存点)进行核对,核对发现该贮存点存有丙烯酸异辛酯34桶、苯乙烯22桶、丙烯酸丁酯9桶、甲基丙烯酸甲酯4桶和不知名化学品2桶(规范均为200升/桶)合计71桶,约12.78吨。9月28日,区安监分局对涉嫌违规贮存风险化学品的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进行立案查询,立案号:(惠湾)安监立〔2019〕38号。现将查询状况陈述如下:

  该违规贮存点坐落大亚湾362号承昌工业园内,是当事人黄金凤于2018年9月22日向深圳市鸿威源投资有限公司承租的,两边签订了《厂房租借合同书》,合同约好“黄金凤合理运用并保护房子的其他隶属设备,并不得运用租借房子从事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

  黄金凤,女,原籍湖南省宁乡县大屯营乡靳兴村江湾坪组人,身份证号为430124198******161 ,联络电线。

  2019年9月28日,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黄金凤涉嫌违规贮存风险化学品的行为进行查询取证,查询状况详细如下:

  1.黄金凤供给的自己身份证、案子查询人员对黄金凤、仓管员张强、搬运工成杰华制造的《询问笔录》,证明黄金凤为该贮存点的担任人,是本案法令主体的现实。

  2.经黄金凤签名承认的《供给资料清单》黄金凤未能供给该贮存点的《消防检验意见书》、《营业执照》和《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等,证明黄金凤担任的贮存点不具备风险化学品贮存、运营资质的现实。

  3.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制造的、经黄金凤签名承认的(惠湾)安监检记〔2019〕ZF21号《现场查看记载》(附《先行挂号保存根据清单》)、案子查询人员制造的《询问笔录》、拍照的现场相片,证明该贮存点担任人黄金凤贮存的物品为34桶(约6800公斤)丙烯酸异辛酯、22桶(约4400公斤)苯乙烯、9桶(约1800公斤)丙烯酸丁酯、4桶(约800公斤)甲基丙烯酸甲酯和不知名化学品2桶(约400公斤)(规范均为200升/桶)合计71桶,约12.78吨的现实。

  4.查阅《风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丙烯酸异辛酯、苯乙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在《风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中的序号分别为152号、96号、153号、1105号,均归于风险化学品领域,证明丙烯酸异辛酯、苯乙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为风险化学品的现实。

  5.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制造的(惠湾)安监检记〔2019〕ZF21号《现场查看记载》《询问笔录》、拍照的现场相片,证明该贮存点担任人黄金凤未将风险化学品贮存在专用库房内的现实。

  6.查《风险化学品目录运用手册》,苯乙烯为易燃类别3,丙烯酸异辛脂为腐蚀类别2;丙烯酸丁酯为易燃类别3,丙烯酸甲酯为易燃类别2。查《风险化学品严重风险源辨识》(GB18218-2014)表1,苯乙烯临界量为500t;查表2,无腐蚀类别,丙烯酸丁酯为易燃液体,按W5.4,临界量为5000t,甲基丙烯酸甲酯为易燃液体,按W5.3,临界量为1000t,证明黄金凤担任的贮存点贮存的风险化学品数量缺乏构成严重风险源数量50%的现实。

  鉴于黄金凤未将风险化学品贮存在专用库房内,存在安全风险风险,为了消除风险,确保安全,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采取了以下办法:

  2019年9月23日,对黄金凤作出(惠湾)安监查扣〔2019〕ZF04号《查封扣押决定书》,对贮存点寄存的71桶风险化学品进行扣押,运至专用库房内,消除现场安全风险。

  根据案子查询状况,案子查询人员确认黄金凤存在未将风险化学品贮存在专用库房内的现实。

  黄金凤未将风险化学品贮存在专用库房的行为,违反了《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风险化学品应当贮存在专用库房、专用场所或许专用贮存室(以下总称专用库房)内,并由专人担任办理……”,根据《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出产、贮存、运用风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以下景象之一的,由安全出产监督办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将风险化学品贮存在专用库房内……”,《安全出产行政处分自在裁量适用规矩(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1号)第七条“行使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应当以现实为根据、以法令为准绳,全方面剖析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的主体、客体、片面方面、客观方面等要素,归纳裁量,合理确认应否给予行政处分或许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品种、起伏。给予行政处分的品种、起伏应当与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认知情绪以及社会损害程度适当。对同一类违法主体施行的性质相同、情节附近或许类似、损害结果根本适当的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在行使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时,适用的法令根据、处分品种应当根本共同,处分起伏应当根本适当”,《惠州市安全出产监督办理局首要安全出产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裁量规范》“未贮存在专用库房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则,案子查询人员主张对黄金凤未将风险化学品贮存在专用库房的行为,责令改正,作出处以人民币伍万伍千元(¥5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分。